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

林幸萱!



瞧,我也用妳的名字當標題





呃...我沒有想到我微不足道的回覆竟然有幸被公主您引用

Enter鍵按下的同時我只單純的想:林幸萱會送翻了吧!









其實啊其實啊



















嗯







我是想借皓皓 XD

我怕妳又說什麼什麼我以前都跟妳講,有皓皓了之後就什麼什麼什麼

所以連妳一起借妳才不會碎碎唸



















妳現在看著電腦螢幕罵靠盃齁?





















好啦,我也是想說

妳們結婚後就可以一起看啊



所以借妳等於借給皓皓,借給皓皓等於借妳









(妳們如果分手了,這些網誌都會成為不堪回首的回憶耶)

(這篇會是另外一枚粉紅色愛心型炸彈嗎? 結婚耶)

(我在胡言亂語些什麼 = =)













4 則留言:

  1. 你真的在胡言亂語什麼

    看來你真的崩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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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送翻了來不及靠盃

    後面也很好啊

    我喜歡倒數第四行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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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哇哈XD

    陸小TA,你每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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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哈哈哈TACO既然你要跟皓皓結婚

    那那我們商量一下



    陳君諭送給我謝謝X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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